| 索引號: | 675490773/2020-00246 | 分類: | 綜合政務/其他 / | ||
| 發布機構: |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文號: | 無 | ||
| 成文日期: | 2020-02-27 | 發布日期: | 2020-02-27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稱: | 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工程較大及以上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 ||||
為提高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系統對建設工程較大及以上質量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應能力,確保科學、及時、有效地應對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理,以達到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國務院安委辦《關于加強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建設部《關于印發〈建設部安全事故與自然災害預防、接報與應急處置工作程序〉的精神》精神及有關法律、法規、文件的規定,結合我區建設系統實際,特制定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工程較大及以上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適用范圍
在我區境內從事的建設工程在新建、擴建和改建活動中,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或者10人及以上重傷,或者1000萬元及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事故可能發生的類別
深基坑坍塌;
塔式起重機等大型機械設備倒塌;
整體模板支撐體系坍塌;
多、高層建筑外腳手架倒塌;
其它質量安全事故。
三、工作機制
各施工、產權和物業管理等單位根據我局制定的質量安全應急救援預案,制定本單位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質量安全應急救援組織和配備應急救援人員。
四、應急救援組織體系與職責
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包括我局應急組織以及各施工、產權和物業管理等單位的應急組織。
(一)我局應急組織與職責
根據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住建局質量安全應急救援工作制度和辦法,建立質量安全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主要領導任應急救援組織體系負責人。應急救援職責范圍:擬定建設工程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應急救援組織體系和應急預案,及時了解掌握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情況,并向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應急管理局和連云港市住建局報告事故情況。指揮、協調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應急救援工作,組織開展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技術研究、應急救援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二)各施工單位的質量安全應急救援組織與職責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我局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本單位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定期組織演練,組織開展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知識培訓教育和宣傳工作,及時向我局相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五、應急救援準備
(一)我局定期研究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區域內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應急救援組織及應急救援隊伍的建立和完善,加強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的宣傳教育、監督檢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二)建設工程的產權單位應當定期檢查本單位職責范圍內所屬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應急救援預案的落實情況。
(三)施工單位應當定期檢查本單位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應急救援預案的落實情況,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應定期演練,器材、設備等應設專人進行維護。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統一成立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和分工,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救援器材、設備。
(四)公安、消防專業隊伍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援的主力軍,應急方案中應考慮通訊呼叫的及時性。同時,建設系統的應急搶險救援組織要注意發揮施工單位的優勢和特長,應對突發事件,隨時處理和排除險情。
六、應急救援響應
(一)事故報告
1、報告原則
有關單位應遵循“迅速、準確”的原則,在第一時間上報建設工程質量安全險情或事故情況。
2、報告程序
(1)發生建設工程質量安全險情或事故的施工、產權和物業管理等單位,應立即將事故情況如實向我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實施施工總承包的建設工程,由總承包單位負責上報事故。
(2)我局接到事故報告后及時上報市住建局和開發區安委辦(應急管理局)。
3、報告內容
(1)險情或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類別、人員傷亡等情況;
(2)事故工程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的資質等級,施工單位負責人、工程項目部經理、監理單位有關人員的姓名及執業資格;
(3)險情基本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緊急搶險救援情況,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等;
(4)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5)采取措施情況;
(6)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及報告時間。
(二)事故處置措施
應遵循“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各司其職、協同配合”的原則,共同做好建設工程質量安全險情或事故的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
(1)搶救方案。根據現場實際發生事故情況,最大可能迅速調集汽車吊、挖掘機、推土機等機械設備及人員、車輛迅速投入開展搶救及突擊搶救行動,調查現場情況,如有人員失蹤,立即判明方位,緊急安排技術專家根據工程特點、事故類別,制定搶救方案,同時安排受災職工的生活問題,必要時請求武警、消防部門協助搶險,請公安部門配合,疏散人群,維持現場秩序。并立即與急救中心和醫院聯系,請求出動急救車輛并做好急救準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醫治。
(2)自我保護。在搶救行動中,搶救機械設備和救助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行動過程中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3)我局將在政府統一領導指揮下,立即啟動相關應急救援預案,迅速趕赴現場,按照政府應急救援指揮命令和應急救援預案中的職責分工,協助公安、消防、衛生等部門做好搶險救援工作,會同應急、工會等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及時將有關情況向市住建局和開發區應急管理局報告。
(4)施工、產權和物業管理等有關單位,在公安、消防、衛生等專業搶險力量到達現場前,應立即啟動本單位的應急救援預案,全力協助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同時協助有關部門保護現場,維護現場秩序,妥善保管有關證物,配合有關部門收集證據。
(三)信息發布
建設工程事故的信息和新聞發布,由區管委會和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管理,以確保信息正確、及時傳遞,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向社會公布。
七、應急救援終止
(一)我局應急組織根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搶險救援工作進展和結束情況,及時向市住建局和開發區應急管理局報告。
(二)應急救援狀態終止后,各有關單位應及時作出書面報告。書面報告的基本內容是:事故發生及搶險救援經過;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傷亡人員情況及經濟損失等;預防事故采取的措施;應急預案效果及評估情況;應吸取的經驗教訓以及對事故責任單位及責任人的處理情況等。
八、保障工作
宣傳教育
各施工、產權和物業管理等單位要按照政府的統一部署,有計劃、有目的、有針對性地開展預防建設工程安全事故及有關知識和預防常識的宣傳,增加事故的防范意識,提高防范和應急救援反應能力。
(二)人員力量保障
我局負責對開發區的建設工程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人員的管理,掌握各地應急救援工作人員的配備情況,做到心中有數。
1、工程設施搶險力量:主要由施工、檢修等人員組成,擔負事故現場的工程設施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
2、專家咨詢力量:主要由從事科研、勘察、設計、施工、質監、安監等工作的技術專家組成,對事故工程現場作出安全性鑒定,提出處置和應急救援方案,對事故工程的安全性鑒定工作提出意見。
3、應急救援管理力量:主要由我局的各級管理干部組成,擔負接收和轉發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急命令、指示,組織各有關單位對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進行應急處置,并與有關單位進行協調及信息交換。
九、其它事項
(一)本預案是住建局針對有可能發生的較大及以上質量安全事故,組織實施緊急救援工作并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二)發生較大及以上質量安全事故后,事故單位應立即報告,各有關部門負責人在接到事故發生信息后必須在最短時間內進入各自崗位,迅速開展工作。對失職、瀆職行為要依法追究責任。
(三)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在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施工企業必須在本預案實施之日起30日內完成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工作。